卖烟的咋会吆喝"吸烟有害"?

        10月3日,控烟联合组织“新探”会同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拟定致国家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的一封信,称国家烟草专卖局日前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和规定》,未要求烟盒明确传达“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信息,应停止实施。(10月4日《新京报》)

  国家烟草专卖局是我国烟草行业的最高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立法、敦促禁烟工作的重任。作为业内权威部门,对我国政府履行全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承诺及“用清晰、醒目的健康警示语或图片,告知吸烟者''烟草使用的有害后果'',警示标识占据烟盒可见部分50%以上”的要求是最清楚不过,可无何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在日前下发的“贯彻通知”中,犯下“警语笼统含糊,不能明确告知使用烟草的严重有害后果;警语字体偏小等”7宗罪状,遭到控烟部门的“控告”,使“计划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触礁搁浅、胎死腹中?

  依笔者看,这和我国烟草行业长期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不无关系。现在全国从上到下,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普遍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包括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既担负烟草管理工作,又负责生产经营。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是既戴着官方的乌纱,又披着企业的外衣,不伦不类,是个十足的四不像。

  对于烟草管理部门“既具有行政职能,又承担经营任务”数年之怪现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有识志士,多年来一直四处呼吁。“拆分烟草专卖局”在今年两会前甚至成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然而“大部制”改革过后,我们遗憾地发现,国家烟草专卖局只是换了个“婆婆”——隶属关系由国家发改委调整至新成立的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职权并未作出重大调整。国家烟草专卖局仍然处于“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生产经营”的尴尬境地之中。

  烟要卖得好,还要让卖烟者主动吆喝“吸烟有害健康”,这不明摆着“要么让买烟者犯傻,要么让卖烟着装傻”?此种情况下,对警示字体“能小则小、能模糊则模糊,能不标则不标”便成为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烟草行业是我国上缴利税最多的行业,但吸烟所带来的损失却难以估量。为了全民健康,控烟势在必行。即便不为了那个“无烟奥运”,不为了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了全民幸福健康,我们再为了钱,也不能让自己的臣民去“吸毒”对不?对于不听劝的“瘾君子”,对于只认钱不顾其它的烟草企业,对不起,我们的烟草监管机构,要用严格严厉的手段,惩罚它们,让烟草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但如今这样“监考一家亲”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无论如何,却难堪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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