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b.cn 】(来源:法制日报)5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男子竟然强行与情人16岁的女儿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引产,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王某与温某系情人关系,二人同居期间,王某得知温某的女儿黄某与他人发生过性关系,便多次言语威胁,强迫黄某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致黄某某16岁怀孕,并在孕后8个月引产。
该案是典型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不仅给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伤害,更重要的是该案被告人利用事实上形成的“养女关系”这种特殊身份的关系,给未成年人的心灵造成了无法抹去的阴影。
被告人王某是不满18岁的被害人黄某某母亲的爱人,被害人原本可以享受到父爱,却因被告人的丧心病狂的行为而身心受到侵害。被告人最终锒铛入狱,这是法律给他的严惩,也是给未成年人及其亲人一个交待。


男子强奸情人16岁女致其孕8个月引产